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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市加杠杆 长江证券: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(第三期)2024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
发布日期:2025-01-08 06:15    点击次数:101

股市加杠杆 长江证券: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(第三期)2024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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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000783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长江证券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075 债券代码:148554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23 长江 D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 2023 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    期公司债券(第三期)2024 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 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   特别提示:    ●债券简称及代码:23 长江 D3(148554)    ●债权登记日:2024 年 12 月 18 日    ●最后交易日:2024 年 12 月 18 日    ●本息兑付日:2024 年 12 月 19 日    ●债券摘牌日:2024 年 12 月 19 日    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发行人、本公司)发行的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 2023 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(第三期)(以下简称本期债券)将于 2024 年 12 月 19 日支付 2023 年 12 月 19 日至 2024 年 12 月 18 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。 为保证本次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   一、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(第三期)。 顺延至其后的第 1 个交易日;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)。 顺延至其后的第 1 个交易日;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)。   二、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债券兑付本息合计 1027.50 元(含税);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按照 20%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,扣 税后每 10 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兑付本息金额为 1022.00 元;非居民 企业(包含 QFII、RQFII)每 10 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兑付本息金额 为 1027.50 元(含税)。   三、本次兑付兑息办法    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、兑息工 作。    在本次本息兑付日 2 个交易日前,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、兑息 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收到款项后,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、兑息资金划 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(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)。债券持有人可自本息兑付日起向其 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本金及利息。    四、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,本期债券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,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 20%。根据《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》(国 税函〔2003〕612 号)规定,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,就地入库。    根据 2021 年 11 月 22 日发布的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 2021 年 34 号),自 2021 年 11 月 7 日起至 2025 年 12 月 31 日止,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。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、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。  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。  五、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 名称: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 法定代表人:金才玖  咨询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 88 号长江证券大厦  邮政编码:430023  咨询联系人:黄红刚、刘行  咨询电话:027-65795730  传真电话:027-65799714  名称: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 法定代表人:江禹  咨询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 22 号丰铭国际大厦 A 座 6 层  邮政编码:100032  咨询联系人:夏雪  咨询电话:010-56839300  传真电话:010-57615941  名称: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 2012 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:赖兴文 邮政编码:518038 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